酒后駕駛是駕駛?cè)舜蠹?/p>
對于營運車輛駕駛?cè)藖碚f
更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
作為從事客運服務的專業(yè)人員
應該遵守職業(yè)操守
更應遵守法律法規(guī)
乘客將安全托付
你居然酒駕!?
2024年7月6日22時20分,靜樂縣。郝某青駕駛號牌為晉HT963*的出租車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靜樂交警當場查獲。經(jīng)呼氣式酒精檢測,其體內(nèi)酒精含量為60mg/100ml,執(zhí)勤民警隨即將該駕駛員帶回大隊進行依法處理。
據(jù)郝某青交代,當晚,他與朋友聚會時喝了酒,覺得恰逢周六無人查車,便僥幸駕車出門載客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郝某青被處以十五日拘留,并處五千元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。
在此,忻州交警提醒
平臺企業(yè)要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
全面清除各類交通安全隱患
嚴防道路交通事故
積極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環(huán)境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規(guī)定
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
處十五日拘留、并處五千元罰款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、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
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、十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;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,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酒醉駕不會以司機的自我感覺作為評判標準
也不會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
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和專業(yè)測試結果為標準
作為網(wǎng)約車、出租車、客車
教練車等營運車輛駕駛員
務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
自覺抵制酒醉駕、超員等違法行為
安全文明出行!
何為營運車?
營運機動車是指個人或者單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使用的機動車。出租車、承包的小客車、私人的大型翻斗車、小貨車、公交車、教練車等都屬于營運機動車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